******保健院面向社会对我院污水检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兹邀请具有检测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保健院污水检测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1、服务内容: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我院污水和无组织大气按排污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频率进行采样及检测,采样及检测人员必须是检测公司人员,具体检测内容及频率如下:
周检测:
污水:悬浮物和化学需氧量
月检测:
污水:粪大肠菌群
季度检测:
无组织废气:甲烷、臭气浓度、氨(氨气)、氯、硫化氢。
污水: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nh3-n)、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mpn/l)、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总α、总β。
2、报告要求:
·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的正式检测报告。
·报告需加盖cma(中国计量认证)印章。
·报告提交 :周报告3-5个工作日,月报告7-10个工作日,季度报告15-2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采购方。
·报告内容应完整、清晰、准确,包含采样时间、点位、方法、结果、判定标准、结论等所有必要信息。
·提供检测报告的电子版。
3、采样要求:
·供应商负责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采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采样过程需遵守安全规定,检测人员需具备相应防护能力。
·采样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段。
4、质量保证
·供应商必须建立并运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使用的检测方法必须为国家或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
·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报告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征集活动,供应商资质需求如下:
1、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与本项目具体采购内容相关,无不良业绩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起至今)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认定能力范围必须明确包含“水(含废水)”及本公告要求的全部或相应检测项目。
6、具有该项目所需要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7、无环保违规记录及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4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除外)
******保健院
地 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滨河区神华街19号
联系人:采供科 王女士******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