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拟公开遴选专业机构承担白云区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项目第三方支撑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科学谋划白云区未来五年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商务发展蓝图,推动白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拟开展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研究项目。
(二)项目内容。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做好白云区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总结白云区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商务发展现状,结合白云区产业分布情况,编制广州市白云区“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广州市白云区“十五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及广州市白云区“十五五”商务发展规划。
1.对项目实施开展全流程跟踪服务,协助开展白云区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中的各项工作。
2.全面总结白云区“十四五”期间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商务发展现状、主要成效以及“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等指标完成情况,对比分析白云区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商务服务业在全市各区中的位置。
3.协助收集整理省、市、区各有关单位“十四五”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商务规划等资料,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根据工作需要,对白云区相关部门及各镇街、科研机构、创新平台、重点企业等开展前期调研以及走访工作。
4.协助分析白云区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商务发展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并结合当前总体部署和要求,谋划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商务发展的思路,因地制宜、分业施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
5.围绕白云区“十五五”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商务发展规划基本思路、经济形势、产业发展基础,编制“十五五”规划框架、内容以及规划实施工作方案。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纪录,并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应具有承担项目所需的综合实力、技术能力、实施能力等。
(二)熟悉国家、省、市、区关于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商务发展有关政策和规范,具有丰富的相关课题尤其是科技创新课题研究能力,并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包括项目管理、质量控制、项目进度安排、经费预算、服务响应、保障承诺等。
三、服务经费及服务期限
本次服务经费共计50万元,服务单位可打包报价,也可单独报价;服务期限为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验收结束。
四、相关要求
(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进度计划、人力投入、经费预算、服务质量承诺等。
(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提供实施团队及业绩经验证明、成功案例等材料。
(四)签订《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详见附件)。
(五)相关材料必须于2025年4月15日16时前密封递交(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送至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楼906室)。联系人:胡振毅,联系电话:020-******。逾期不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doc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日
公开挂网时间:长期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