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25年8月29日9时30分就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合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合作项目
2.项目编号:ZYFW25ZX-0241
二、采购内容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各供应商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采购,其中标段一选取供应商1家,标段二选取供应商2家。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一:
(1)标段编号:ZYFW25ZX-0241/01
(2)标段名称: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合作项目标段一
******有限公司部分自营停车场站全场或部分车位打包(车位数不低于 50个)的方式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合作共建,由投资方全额投资光伏、储能、充电桩、箱变及土建配套建设。建成后,合作场站应体现汉江智行名称和LOGO。由投资方运营管理合作建设的停车场(或停车位)及其投建的光伏、储能、充电设施、箱变等设施******有限公司运营平台互联互通。双方按照综合收益分成模式,实现双方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的双赢。
(4)最低限价:不少于综合收益(含光伏储能收益、充电服务费收益、停车场三产等)的 13%分成(综合收益最终结算不低于 2400 元/个车位/年的保底租金进行收益分成结算)。
(5)合同履行期限:投资建设合作年限为三年,每年按照采购人的指标任务完成投资建设。建设完成后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合作场站以具体合作场站合同约定起始之日开始,运营年限不超过 10年。
标段二:
(1)标段编号:ZYFW25ZX-0241/02
(2)标段名称: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合作项目标段二
******有限公司部分自营停车场及选址的外部充电桩建设项目。此模式采用由投资方全额投资充电桩、箱变、土建配套等建设方式进行新能源汽车充******有限公司提供,收入流水进入我公司账户,充电桩运营数据与投资方运营平台互联互通;采取充电服务费分成的合作方式,实现双方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的双赢。
(4)最低限价:不低于充电服务费的20%分成。
(5)合同履行期限:投资建设合作年限为三年,每年按照采购人的指标任务完成投资建设。建设完成后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合作场站以具体合作场站合同约定起始之日开始,运营年限不超过 10年。
3.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成交公告媒体
本次成交公告在汉江国投官网(网址******/)发布。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5年8月29日
2.评审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10楼1009室
3.磋商小组:钱丽华、刘晓玲、吴盼
五、成交信息
标段一
******有限公司湖北襄阳销售分公司
2.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K
3.成交费率:综合收益(含光伏储能收益、充电服务费收益、停车场三产等)的15%分成(综合收益最终结算不低于 2400 元/个车位/年的保底租金进行收益分成结算)。
4.成交供应商地址: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16号
标段二
成交单位一:
******有限公司湖北襄阳销售分公司
2.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K
3.成交费率:充电服务费的20.01%分成。
4.成交供应商地址: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16号
成交单位二:
******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
3.成交费率:充电服务费的20.01%分成。
4.成交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99号第7-9层
六、联系事项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东津商务大楼B座
联系人:鲁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3楼
联系人:袁经理、周经理
电 话:0710-******,******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