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
第SG02标段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在研究了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第SG02标段的招标文件、标底、图纸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单位于2025年5月16日16时前以网上形式提交了书面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
一、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提问的回复:
问1:本项目投标制作软件里面导入文档环节,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模块需上传哪些资料?
答:投标文件模块无需编制,盖章上传即可。
问2:本项目的社保证明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问是否可以用单位电子公章代替投标单位公章?
答:可以。
问3:本项目的开标程序与《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中开标程序不一致,且开标程序表述中未明确投标报价唱标、系数抽取等关键流程。请明确本项目开标程序。
答: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
问4: 本项目招标公告标明项目名称为“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标项目名称为“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第SG02标段”请问以哪个为准?投标文件中多处出现“ (项目名称) 标段”,为避免重复填写标段,能否这样填写“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名称)第SG02标段”?
答:项目名称填写“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标段名称填写“第SG02标段”。
问5:投标函附录中序号1缺陷责任期、序号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序号8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序号10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序号12保修期等填写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内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内容存在不完全一致的情形,请问不一致的内容是否可以在投标函附录备注栏内填写“按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答:与投标函附录给定格式不一致的,可在约定内容或备注中按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填写。
问6: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有两个标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 AA 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 2 个标段的投标,请问本项目按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办理信贷证明可否按标段金额大的要求办理?
答:1、本招标文件未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 AA 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 2 个标段的投标。”2、财务最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7: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分第SG01标段和第SG02标段,两个标段的开标时间不一样,请问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 信用等级为非双AA企业的投标人可否投两个标段?
答:可以。
问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7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9年8月31日。其中开工日期、交工日期与计划工期不相符,请明确。
答:计划开工日期由2025年3月1日调整为2026年3月1日。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1、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文件中子目号607-2-1有误,正确为605-7-2-1;现明确投标文件中子目号填写607-2-1或605-7-2-1均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文件中子目号607-2-2有误,正确为605-7-2-2;现明确投标文件中子目号填写607-2-1或605-7-2-1均予以认可。
三、其他事项:
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5 年5月20日
附件:
答疑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