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移动支付平台硬件资源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省移动支付平台硬件资源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移动支付平台硬件资源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落实河北省高速公路MTC现金(含移动支付)通行费票据电子化工作,现需采购一批硬件设备,满足我省移动支付业务接入以及数据交互实时性的需要。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河北省移动支付平台硬件资源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交货期: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设备交货、安装、调试等内容。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培训、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省级联网收费系统相关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且不得与该代理商同时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30日09:00时至5月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相关资料通过后获取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4时30分,地点为格瑞酒店15楼德丰厅(石家庄体育南大街与槐岭路交口路东格瑞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 孙华月
电 话: 0311-******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C座14层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宋晓娟
电 话:0311-******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
(3) 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
(盖单位章)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申请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其相关申请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