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1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2025-0012
采购人(全称):******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医院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5-0012
3、项目内容:全自动血培养仪1台、全自动鉴定药敏分析仪1台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吴量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37000.00 元
大写:伍拾叁万柒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付款方式:乙方将货物全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后,甲方将合同约定的全部金额一次性付清。
4、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4月9日,完成日期:2025年5月8日。交货期:30日历天。
2、地点:双峰县******医院内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医院。
验收方式:现场装机验收。
验收标准: 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4月9日
八、合同订立地点: ******医院
九、附件:政府采购合同。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肖林贵 法定代表人:庞小玲
委托代理人:王坚 委托代理人:吴量 ******
电 话: 电 话:0731-******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银行:******有限公司麓山支行
帐 号:8100 0024 5861 0000 01